大同订婚强奸案细节:事后女方烧窗帘逃出呼救,但被强行拖拽回房

发布时间:2025-03-26 19:06  浏览量:3

此前在互联网引发热议的大同订婚强奸案,于2025年3月25日正式开庭二审。

庭审备受外界瞩目,过程中双方依据证据和事实激烈辩论,然庭审结果并未当庭宣判!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回顾这起案件,自其发生至今,已然过去了将近两年的时光。

时间倒回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和受害人经当地一家婚介所牵线而结识。数月接触之后,双方于2023年5月1日正式订立婚约。

事情到此时,仍然是外界乐见其成的、男女相亲交往,缔结婚姻的美好故事。转折出现于2023年5月2日,此日恰为双方订婚的次日。

5月2日下午,山西省大同某小区房屋内,被告人席某自认为与受害人签有婚约便有权发生关系。在受害人极力反抗下,他罔顾受害人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在被侵害之后,受害人在当天晚上拨打了报警电话,表示自己被席某强奸,经过公安局侦查取证,在5月5日正式对加害者席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这起案件当中,比较存在有争议的地方在于,被告人席某和女方此前已经签订了婚约,甚至双方都已经到了过彩礼的地步。

这起事件发生之后,被告人席某认为,根据双方的实际交往情况,他有权利对女性进行性关系处理,而在被警方拘捕之后,被告人席某又反咬一口,声称女方是诈骗,认为对方在双方签订了婚约的情况下,不愿意与自己发生关系,是想要诈骗彩礼。

这起案件经媒体曝光后,短期内引发外界广泛关注。绝大多数网友在讨论此案时纠结于:签订婚约后不同意发生性关系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事实上根据法院后续给出的判决,在这起案件当中,被告人所指的女方涉嫌诈骗这件事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证明,但对于男方强奸却有着铁一样的证据。

后续随着媒体深挖曝光,关于这起案件的更多细节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案件发生当天,男方要求和女方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明确表示,在婚后才能进行。

两个人虽然此前已经签订婚约,但尚未到民政局领证。而女方明确表示,性行为只能在领证之后才能发生。

但被告人席某却认为女方是故意拖延,因此在完全不顾及女方意愿的情况之下,强行将女方拉入房间,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件发生之后,受害人情绪十分激动,出现了应激性行为,这期间也曾经试图逃跑,并且还点火烧了卧室的柜子和客厅的窗帘。

被点燃的窗帘,烧损处已被男方母亲裁下丢弃

逃出房间之后,女方从案发现场所在的14层,通过步梯跑到了13层,这期间一直不断的呼救。而被告人席某完全不顾及受害人意愿,强行再次将受害者拖回房内。

不仅如此还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机,一直到后雪回家的途中被害人的母亲打来电话,被告才将手机归还给被害人。

在被控制了四五个小时之后,当天晚上才得以拿回自己手机的被害人,在家人的协助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男方的母亲在此后向相关的媒体提供所谓的证据,声称两个人在订房之前有三个月的交往时期,感情非常深厚甜蜜,也有过接吻、搂抱、触摸等亲密性行为,还表示两个人的婚房内仍然保留着女方的个人衣物,这其中甚至包括非常私密的文胸,袜子等物件。

荒唐的是,记者在后续采访报道的过程当中拍摄了被告席某所指的女方留在房间内的文胸,最后被证实并非是文胸,而是一副眼罩。

男方母亲提到的“文胸”实为眼罩

2023年5月5日,席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正式逮捕,继而被刑拘,到了2023年6月26日,被起诉至阳高县法院。

到了8月24日,这起案件在山西大同阳高县法院正式进行开庭审理,但是在审理当天,受害人并没有到庭。

2023年12月25日,历经数月的流程检测与案件调查后,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于当日上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强奸罪,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根据被告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据,其中包含一份医院诊疗手册上面,显示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

同时席某在提交的证据中还表示两个人在案件发生当天,就已经在新婚的房本上加了女方的名字。

由于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续将持续调查。法院表示,2024年2月26日上午9点,将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因为案件涉及到相关当事人的隐私,所以两次案件审理都是不公开处理的。在二审过程当中,被告人席某的母亲将会作为公民辩护人参与庭审。

然而到了开庭时间,这起案件后是因为其他因素被推迟到了2024年6月,这起刑事案件再次被官方通知,要延期三个月。

到2024年9月12日,法院再次就该案件发出通知,二审第三次延期,从原定的2024年9月8日延至12月8日。

前后多次延期,具体原因不明。直到2025年3月25日,其案件的二审才正式以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案件虽然审判已经结束,但当天庭审结束后,家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案件将会进行择期宣判。关于这起案件目前仍然很受大众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在强奸案件的调查审理期间,男方母亲于案件发生后,多次造谣女方存在诈骗行为。

但工具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表示,男方此前给予女方的彩礼10万元和两枚戒指,认定为是彩礼范畴,而女方在立案之前,已经将彩礼退还到婚介服务部,服务部工作人员也通知了男方母亲去领取彩礼,但被其拒绝。

法院通知之后,男方母亲仍然拒绝领取彩礼,不仅如此,还在坚持要通过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这一行为举动,也被法院判定为此前在诉讼过程中对女方的相关返还彩礼的要求无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件当中,男方还多次主张要求女方返还订婚宴上花费的相关费用以及日常的一些花费,女方对相关金额和花费提出了异议,法院在经过审理后,认为相关款项是属于双方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因此被全面驳回。

当下,互联网上众说纷纭,皆在猜测这起案件二审宣判结果是否会判定男方有罪。但从实际情形考量,男方的犯罪事实确凿无疑,翻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上诉类案件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之下,一般不会加重刑罚,因此最终结果很大概率是维持原判。

这些案件当中比较大的争议点就在于,涉及到彩礼聘金以结婚后财产分配的问题,在司法判决当中如何进行公正审判,仍然存在有很大探讨空间。

单纯从法律层面分析,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整个国际社会上都认为,即便是婚姻存续期间,女性仍然拥有性自主权利,这也是被各个国家都广泛认可的。

这起案件特殊的地方就在于,在中国社会文化当中存在有特殊的彩礼文化,伴随着高额的彩礼,婚姻退化成为一种交易的形式。

婚姻应当是平等,而并不附带有性权力的,也就意味着即便是同意结婚这件事,也并不代表其中有一方可以强制另一方发生性关系,婚姻中双方都有权拒绝发生性关系。

而在案件当中,被告人席某却认为在高额彩礼的逻辑之上,应该有性权利附属。这一逻辑在法律上本身就是没有任何认定的,被告人所作所为已经明确触犯了法律底线。

现在关于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是否有违背妇女意愿发生性关系,以及根据被告人所提出的高额彩礼是否等同于同意性行为。

截至目前,案件被告人席某已被羁押600余日。社会各界普遍认为,此案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当下只能持续性关注这一起案件,等待后续法院宣判结果。至于有部分网友目前对于国家司法机关的质疑,也是属于无理取闹的行为,国家机构案件审理、审判的流程和时间线都非常长,过程中是非常谨慎的。

因此任何的案件审判结果都是经过反复检测验证的,案件判决的结果,在当前这个社会,不太可能会出现误判情况,更有甚者,有部分网友出现阴谋论对司法机关产生质疑,这一行为本身也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

信息来源:

录音披露!独家还原订婚强奸案现场细节:男方强行拖拽女方被监控拍下,女方烧窗帘跑出房间“呼救”

2025-03-25 22:23·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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